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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产业(2007年)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06-03-04
 

产业发展现状

丰富的矿产资源,使贵阳形成了以资源开发见长的综合性工业基地,丰富的水能与煤炭资源,使贵阳成为水电与火电并举的能源基地。为新材料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同时,市政府在税收、信贷、用地、能源、用工、政府服务等方面给予新材料产业全面倾斜,加大投入,全力推进"贵阳市新材料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贵阳市的新材料产业涌现出以贵州源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阳晶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贵州林海新材料公司、贵州博士化工有限公司、兰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汇通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振华亚太高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新材料企业,现已开发出一批具有高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广阔、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材料产品,如:复合反渗透膜、低熔点导电玻璃粉、高强度石油压裂支撑剂、大幅面数码喷绘彩色材料、高纯度固体磷酸、厚膜导体浆料、聚合物基工程复合材料、新型轿车密封条等。但贵阳市的新材料产业仍尚处于发展阶段,目前市内有贵阳(国际)新材料产业园一个(位于白云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企业40余家,只占材料产业企业总数的10%左右,传统材料产业急待技术升级与改造、产业化规模有待提高,丰富的材料资源有待进一步开发,新材料产品具有极大的市场空间。

 

产业发展优势

贵州省是矿产资源的富地,是中国磷矿最多的省份之一,占全国可开发总量的38%,铝土矿在全国名列前茅,其中工业储量11920万吨,远景储量28644万吨。在贵阳市已探明的52种矿藏资源中,铝土矿储量占全国的五分之一,磷矿储量在全国名列前茅,是全国三大磷矿基地之一,锰、重晶石、硅石、镓、锌、汞的储量位于全国前四位,并已形成了一定的开发能力。全市水能资源可开发量为615万千瓦,水电站装机容量近100万千瓦,是全国十大水电基地之一;同时,贵阳煤炭储量为8.95亿吨;丰富的水能与煤炭资源,使贵阳成为水电与火电并举的能源基地。为新材料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贵阳现有普通高等学校14所,在校学生32万人,在校研究生6050人;科研机构60余所,高级科技人员3000余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5,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多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3个;民营科技企业中有高中级科技人员2000多人。另外,众多的三线军工企业储备了大量的科技人才。为新材料的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市政府已在税收、信贷、用地、能源、用工、政府服务等方面给予新材料产业全面倾斜,加大投入,全力推进"贵阳市新材料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

 

产业发展重点

“十一五”期间,加大和重点建设好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贵阳白云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依托贵州传统材料工业基础,加强科技创新,加快高技术产业化,重点发展化工、建材、电子、机械等新材料;,加快金属及聚合物改性材料、纳米改性材料等产业化,扩大品种,形成经济规模。2010年,销售额达到50亿元左右。

重点发展:

1、化工新材料:石油高强度压裂支撑剂、高分子树脂基复合材料、磷饲料添加剂、大幅面数码喷绘彩色材料、汽车密封件材料等;

2、新能源材料:锂离子电池相关材料等;

3、电子信息材料:导电材料、光电子防伪材料、集成电路抛光材料等;

4、新型建筑材料:铝塑复合材料、水性建筑涂料、新型墙体材料等; 

5、高性能金属材料:汽车用铝合金材料、航空用轻金属合金、钎钢、钎杆、钎具等;

6、纳米新材料:纳米复合材料、纳米粉体材料;

7、交通与国防新材料等;

重点项目:

   1贵州源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反渗透膜”;

   2、贵阳晶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低熔点导电玻璃粉”;

3、贵州林海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86Mpa102Mpa高强度支撑剂”;

4、贵州汇通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钴酸锂及锰锂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材料”;

    5、贵州省工程复合材料中心“系列改性高分子树脂基复合材料及制品”;

6、贵州振华亚太高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厚膜导体浆料”;

7、贵州博士文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大幅面数码喷绘彩色材料”;

8、贵阳昌南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级脱氟磷酸三钙”;

9、贵州三占钎具(集团)有限公司“小钎杆用新材料、新工艺”;

10、贵阳广厦建材公司“系列新型建筑复合材料”; 

    11、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AVS水乳型高耐久性外墙建筑涂料”;

12、贵州新材料(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超高纯二氧化硅及抛光液产业化”。
  

  产业支持政策 
  1、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3、外商投资企业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不能低于10%)。
  4、对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底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征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
  5、对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的鼓励。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当年未享有免税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我省设立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自2000年6月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软件产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集成电路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6、对首次实现自营出口的企业,按实际出口额(海关统计值)每创汇一美元奖励3分(人民币,下同);对实际出口比上年增长的企业,以出口增加值为奖励基数,增加值在100万美元以内的(含100万美元)每一美元奖励2分,增加值超过100万美元以上的部分,每一美元奖励3分;企业成功开拓新兴国际市场,以其在新市场出口额为奖励基数,每一美元奖励2分;出口本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以该产品出口额为奖励基数,每一美元奖励5分;出口省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每一美元奖励2分。
  7、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投资规模、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对征地建厂,可免收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开垦费,按法定最低标准收取相关土地费用。
  8、对投资新材料产业的企业,土地费用除按法定最低标准收取外,可实行一事一议,若企业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分期付款,首期付款25%,余款3年内付清。若分期付款也有困难,可采取先租后买的方式使用土地,其租金可等额抵扣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9、对在市内不同区域的新材料产业项目,还可享受所在地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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