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建好金阳新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快更好地开发建设金阳新区,推进生态经济市和大贵阳建设,推动贵阳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根据党的十六大、省委九次党代会、市委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结合金阳新区实际,就更快更好推进金阳新区开发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开发建设金阳新区的重大战略意义 1、开发建设金阳新区是贵阳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2000年,针对贵阳市城市中心区面积狭小、人口密度过大、空间超负荷承载,与省会城市和区域性重点城市地位不符,有碍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现状,市委、市政府创新发展思路,作出了开发建设金阳新区的战略决定。这一战略决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扩大贵阳城市规模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根本途径,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是惠及子孙后代的重大举措。贵阳市作为省会城市,肩负着在全省“做表率、走前列”的历史重任。开发建设金阳新区,不仅关系到贵阳发展的未来,而且关系到全省发展的大局,对于推动全市乃至全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2、更快更好推进金阳新区开发建设具备了较好基础和条件。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强力推进”的要求,尊重城市建设规律,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创新管理体制,探索经营城市新机制,取得了金阳新区开发建设的突破性进展,创造了贵阳城市建设史上的奇迹。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基本完成了金阳新区1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完成了市五大班子及32个市直部门的搬迁,拉动全市生产总值增长近2个百分点,为进一步推进金阳新区的开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金阳新区已进入完善功能、培植产业、聚集人口、全面加快开发建设的新阶段。2005年春节期间,胡锦涛总书记视察贵阳时,对金阳新区开发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示“要建好金阳新区”,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把金阳新区建设成为贵州省的“浦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金阳新区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对金阳新区开发建设的新要求,抓住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我市经济进入新一轮发展期的重要机遇,抓住中央和省对金阳新区开发建设高度重视和加大支持力度的机遇,抓住全市人民对金阳新区开发建设达成共识的机遇,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针,努力推进金阳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跨越式发展,把金阳新区打造成全市、全省改革开放的前沿、优质高效的窗口、经济增长的平台和历史性跨越的形象。 二、明确金阳新区开发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3、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生态经济市、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大贵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抢抓机遇,以加快建设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产业和人口聚集为支撑,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高扬“做表率、走前列”的主旋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解放思想放胆干,团结一致同心干,勇于探索奋力干,坚韧不拔扎实干,全力推进金阳新区更快更好地开发建设,把金阳新区建设成为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贵州省的“浦东”,促进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4、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使金阳新区人口增长、资源开发、城市建设、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坚持“两手抓”的原则。一手抓开发建设、一手抓产业聚集,把发展产业、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放在重要位置。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金阳新区开发建设中的引导、指导、协调、服务作用,按照金阳新区开发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导向,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对资源进行聚集、重组和运营,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优化和最大化。 ——坚持依法规范开发建设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发建设金阳新区,促进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农民保障、公众参与的法制化,把金阳新区开发建设纳入法制、规范、有序的健康轨道。 ——坚持“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按照精简、统一、效能、服务的要求,精兵简政,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5、目标任务: 金阳新区开发建设分阶段实施,经过20年的建设,把金阳新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发达,产业支撑有力,环境清新优美,具有现代气息的生态型、数字化、园林式城市,实现再造一个新城的目标。按照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步走的目标,金阳新区阶段性目标任务是: ——2005年至2007年,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完成17平方公里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社会服务体系等功能性配套建设。初步形成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配套、高新产业发展、人口初具规模的新城区雏形。2005年重点引进一批科研院所,建设一批配套的基础设施、服务项目。完成60亿元的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和社会投资目标任务,完成市级行政中心二期建设工程,实现商业区已拍卖地块的建设项目主体竣工,实现住宅区“碧海花园”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力争实现大型居住区“森活林城”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开工建设已出让的5宗商住楼项目建设和市级机关职工住宅项目,以及一批科研院所和电信移动枢纽、市国税办公大楼、市网络中心等项目,实现贵阳一中整体搬迁、贵阳科技大厦等项目投入使用,提前完成金阳新区一期规划控制区目标。推进40平方公里的开发建设,进一步完善IT产业园的基础设施配套,启动大学城、贵阳卫校、贵阳三中、金阳体育中心、客运、货运物流设施、金北污水厂等涉及生活居住需要的功能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 ——2006年至2007年,引进一批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和一批有知名度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商。力争每年完成100亿元固定资产投入建设项目,依托项目逐步推进40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体系等建设。进一步发展高新技术、文化、教育等产业。到2007年,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实现聚集人口10万人。 ——2008年至2013年,开发建设重心逐步向40平方公里延伸。基本完成4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城市功能配套项目建设,为一批科技含量高的科研院所、企业和文化教育产业进入金阳新区发展提供优质环境和便利条件。加快产业培育,形成一批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企业。到2013年,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800亿元,实现人口聚集30万人,提前实现二期规划控制区目标。 ——2014年至2020年,基本完成106平方公里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前实现远景规划控制区目标,基本形成新区城市框架。到2020年,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实现人口聚集40万人。在此基础上,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三、创新体制机制,确保金阳新区开发建设高效能运转 6、金阳新区开发建设实行封闭运行。市委、市政府授权金阳新区管委会享有市级管理权限和省下放给市级的管理权限,依法实行区内统一管理。金阳新区管委会设立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对涉及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享有市级管理权限,由市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委托其办理。具体委托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办制定,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其他不实行行政许可委托的部门,在金阳新区设立派出机构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或者派员进驻由金阳新区管委会设立的“金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供水、供气、供电等专业部门派员到金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参与工作。行政审批超出市级管理权限的,由金阳新区管委会按程序报上级机关审批,确需通过市有关部门上报的,由市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金阳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八大队接受原上级主管部门和金阳新区管委会双重领导。金阳公司隶属于金阳新区管委会。 7、调整金阳新区规划建设范围。将乌当区金华镇、朱昌镇纳入金阳新区规划建设范围,拓展金阳新区开发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空间。乌当区、白云区要成立支持金阳新区开发建设的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新区开发建设中涉及到区域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8、实行金阳新区财税派出管理。由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在金阳新区设立派出机构,履行财政收支、税收征管职能。从2005年起,对金阳新区开发建设实现的收入,按照确定的财政收支范围,全额留给金阳新区用于机构运转、建设和债务偿还,五年不变。将金阳新区内已完成或待建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建筑项目建设贷款本息与项目资本金,统一纳入到金阳新区的土地收益和财税收入中统筹安排,建立良性负债偿还机制。 9、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充分发挥“金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投资者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的工作作风。在金阳新区大力推进公众参与的公共管理模式。建立绩效管理、公共参与和财务管理、高效服务的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