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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招商引资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信息来源: 市招商引资局  更新时间:2006-03-03
 

  一、内设机构
  我局共设3个职能科(室),1个政府服务中心。
  二、科室及中心职能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财务、公产、接待、督办、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会务、后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的管理服务工作。
  2、综合科: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和投资导向;提出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工作;编制招商引资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汇集、整理、贮存、传输、开发和利用国内外的经济信息资源,建立完善清镇市招商引资网络,发布有关招商引资信息;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和统计渠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清镇实际,收集、整理、筛选、调整、储备、更新清镇市招商引资项目库。
  3、招商科:负责招商引资的具体工作,重点收集、挖掘项目线索,对投资项目进行洽谈、签订投资协议;负责与各地招商引资机构及我市驻外招商引资办事处的信息交流,并对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制定出符合我市特点的招商引资政策;负责组建招商小分队,定期外出进行招商。
  4、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负责清镇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为广大市民和投资者提供便民服务;负责组织涉及招商引资和便民服务的相关部门集中进行“一站式”办公,协调处理“一站式”办公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驻“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加强对工作人管理与教育;负责“安商”工作,对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并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项目在实施、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督办。
  三、联系方式
  办 公 室:2520954  李 莉
  综 合 科:2514536  李 韵
  招 商 科:2520954  李忠明
  政府服务中心:2529373 刘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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