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作职能 根据西部大开发及我区建设经济强区的总体要求,研究拟定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措施,改善投资环境,筛选储备重点项目,搞好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我区参与省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重大项目洽谈,牵线搭桥,跟踪落实,督促检查和搞好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招商引资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并督促检查,研究拟定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提出全区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组织全区性招商引资;承办区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区的关部门参加洽谈活动;承办区人民政府代表团出访组团、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负责招商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 (五)、负责建立全区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加强与区外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动态,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招商引资的决策依据。 (六)、协调检查全区乡镇、各部门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情况;协调解决处理来我区投资客商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七)、参与新天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拟定有关政策措施。 (八)、配合、协助企业做好外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乌当区“一站式”服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为投资者提供优质、规范、便捷的服务,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全区招商引资干部队伍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承诺制度 (一)、服务时限: 1、对已受理的、主要资料完备的投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办完权限内的各项审批手续。 2、涉及由上级部门核批的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工作。 (二)、办事结果 1、不涉及国家机密或规定不能公开的内容都公开。 2、坚持“五公开一承诺制度”政务公示制度,即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人员、公开办事结果、承诺服务时限。 3、向投资者明示审批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文件内容和要求、办事地点和收费标准。 4、向投资者实行首问责任制。 四、各科室名称、职能、联系人、联系电话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财务、公产、接待、督办、档案、保密、安全、信访、政治学习、综合性会议、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医疗保险、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联系人:翟佳,联系电话:6402062 2、项目科: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年终目标任务的制定和分解下达,管理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统一对外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建立完善招商引资信息网及联系渠道,收集整理、筛选和调整更新招商引资项目,编写和修订《乌当区招商引资指南》。负责招商项目的申报、审批、统计和管理工作;联络区外投资机构,融资中介组织到我区进行洽谈和评估,做好对区域招商引资政策的有关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负责与省、市、区等经济综合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做好重大项目的储备工作,协助项目单位拟定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分析报告。联系人:陈凤祥,联系电话:6402001 3、综合科: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办法、规定、编制招商引资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汇集、整理、贮存、传输、开发和利用区外经贸合作信息资源,建立、充实经济信息网络,收集整理,发布招商引资信息;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进行“一站式”办公,协调处理“一站式”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驻站工作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其进行督促教育,年终考核时向各单位提出初步意见。联系人:余红旗。 4、招商科:负责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指导、咨询与服务,促进我区与区外经济技术协作与交流,研究拟定全区招商引资的规模与投向,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并进行指导;承办区政府安排的的对外招商、会展、洽谈等活动组织和日常事务工作,加强对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组织参加省、市、区在省外组织的各种大型经贸洽谈、技术合作、旅游文化等招商引资、产品展销、推介活动,负责外来投资者的项目并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协助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反映的问题与困难。联系人:张桂英 五、乌当区投资服务“一站式”联合办公室 (一)工作职责 1、“一站办”按照“热情、真诚、高效”服务宗旨,以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服务效率,一流的服务平台,竭成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审批,核准登记,注册发证,跟踪协调,投诉等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介绍投资政策和提供投资业务咨询,接洽投资项目及落实;对投资项目的审批登记实行全程“一站式”代办服务;对进入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2、采取开放的办事方式,透明的操作程序,规范的工作条例,精简的工作机构,为外来投资者是供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热忱的“一条龙”服务。 3、按照“统一管理、跟踪服务、限时办结”的原则开展工作,为市外投资者至我区投资开发、兴办项目得供服务。会同有关部门为外来投资者供有关政策和项目咨询、推荐招商引资项目、受理投资项申请、项目审批、核准登记、注册发证、跟踪协调等全程服务。 4、协助市招商局做好外来客商举办各类投资合作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和审批工作。 5、协助市招局开展投资环境的各项整治活动,协调解决外来客商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6、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利用外资工作项目的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 7、配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国内外商品展览、展销、交易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内设单位: 区招商局、区土地局、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公安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供水公司、区供电局、区工商局、区文体局、区乡镇企业局、区林业局、区规划办共有17家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