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息烽县招商引资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工作并督促检查。 3、提出全县性招商引资活动的方案,组织协调我县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活动;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洽谈、协调和接待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组团、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 4、负责招商及协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参与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 5、负责建立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信息网络,加强与国内外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动态,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决策依据。 6、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服务工作。 7、为投资者提供政务、投资和政策咨询;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8、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来息客商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9、指导各乡镇的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 10、与经济发达地区开展有关经济合作与工作交流。 11、负责组织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12、负责组织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长工作职责 1、主持全局工作,向县委、县政府负责。 2、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招商引资方针、政策,对全局工作目标负总责。 3、搞好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好局内外工作关系。 4、负责抓好全局干部的管理教育和培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无毒社区、扫黄打非等中心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副局长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局全面工作,向局长负责。 2、负责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领导分管科室开展业务,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3、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改进和完善全局工作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4、搞好与班子成员、职工之间的团结互助 5、完成领导、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内务工作,负责文秘、财务、公共财产、接待、督办、档案、机要、保密、国家安全、信访、会务、后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2、项目科 管理县级招商引资项目库, 统一对外发布招商信息;建立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联系渠道,收集、整理、筛选、调整和更新招商引资项目;编印《息烽招商引资项目册》和《息烽投资指南》;联络国际投资机构、融资中介组织到我县进行项目论证和评估,并建立健全资料数据库。 3、招商引资科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意见和投资导向;提出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考核目标;拟定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办法、措施;编制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汇集、整理、贮存、传输、开发和利用国内外的经济信息资源,建立完善经济信息网络,发布有关招商引资信息,负责与各地招商机构的信息交流;指导和培训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负责国内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与协作的指导、咨询与服务,促进我县与外地的经济技术协作与交流;研究拟定全县招商引资的规模与投向,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并进行指导;加强对境内外的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组织县内企事业单位到境外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洽谈。 4、投资服务科 负责对外来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反映的问题与困难,了解掌握外来投资项目的到位资金、生产经营、产值、利润及税收情况;收集、整理和分析全县外来投资产业总体概况、发展趋势,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措施;负责组织涉及招商引资的相关部门集中进行“一站式”办公,协调处理“一站式”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驻站各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加强对驻站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并于年终考核时向各单位提出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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