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与承办单位的协议书及委托书(原件);
②外国企业给省外经贸厅的申请书(原件);
③外国企业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④任命或委任首席代表、代表的授权书 (原件);
⑤外国企业的商业登记证或合法开业证;
⑥驻贵阳机构的办公地点租(买)房协议(合同)(复印件);
⑦首席代表、代表的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
注:②、④项需外国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名。